杭州火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文创品采购询价函20240814批次

发布时间:2024-08-14

杭州火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把公司”)因业务需要,需按次、按需采购定制文创品,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对该项目标的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文创品定制服务

二、本次询价产品类型及预算

1.产品类型: 亚克力制品 ,预算金额(单位元): 40000 

2.产品类型: 金属制品   ,预算金额(单位元): 55000 

3.产品类型: 纸制品,预算金额(单位元): 85000 

最终采购量及采购金额以采购确认单为准

三、相关要求

1.参与报价企业(以下简称“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首次报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首次报价人根据参与报价的产品类型,各个产品类型至少提供1个样品及生产资质材料作为可提供文创品定制服务的能力证明,按要求做好编目随报价单一同送达。

4.首次报价人须在询价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由报价单位基本帐户转入规定账户。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作无效报价。

如报价人不遵守报价规则,该笔保证金询价人有权不作退还。针对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报价人,询价人将在本次询价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的相关事宜。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后,该笔报价保证金视为《文创品购销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10000元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火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7331110182600142412

5.报价人未被询价人评分为“不合格”(以采购人电子邮件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报价无效。

6.报价人对本次询价标项中1个及以上的标项进行报价,选择报价的标项中每一询价产品均提供报价,按单品报价择优选择服务商。

7.询价单中询价明细产品设计稿由采购人提供。

8.非首次报价人提供样品要求:(类型I)提供与本次询价文创品设计吻合的样品;(类型II)提供同类样品(包含相同材质、工艺等要素)但不强制要求与本次询价文创品设计吻合的样品;(类型III)无需提供样品。

9.样品编号要求格式如下:

询价编号-供应商简称-产品类型(如亚克力/金属/流沙/纸质等)-该品种在该次报价单中的序号(示例:20240101-杭州火把-亚克力-1)。

10.报价人通过邮箱:huobamedia@bookuu.com 联系询价人,并获取电子报价单、《文创品购销合同》、《规范操作及廉洁承诺书》等附件材料。报价人承诺对附件材料保密。

11.报价单中注明上限价格的,报价不得高于上限价。

12.报价人须仔细阅读合同细则,参与报价则视为认同合同细则,除采购人认同的更改、增减内容之外,不允许任何内容修改。

13.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14.询价人不向未成交报价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对未成交报价人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受理。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一年一签。本次报价仅针对本次采购需求,再次报价合同期内无需再次签署合同协议。

五、交付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金家渡南路3号。

六、询价时间: 2024 年8 月 20日前寄送或提交公司盖章的报价文件,逾期不再接收。

七、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密封完好且按要求签署、盖章);

2.《规范操作及廉洁承诺书》(首次报价需提供,与报价文件一同送达);

3.能力证明材料(首次报价需提供,样品及生产资质证明材料);

八、报价要求:报价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运输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九、确认合作:火把公司内部评审。确认合作方后3个工作日时间内通知报价人,未选中报价人不再通知。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将《文创品购销合同》盖章并送达指定地点。

十、相关责任:项目须按报价单要求完成,如有违约行为或拒绝签署《文创品购销合同》的,报价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报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付款方式:按签署合同约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金家渡南路3号博库网  杨灵昌收

联系电话:15868837061

杭州火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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